新聞背景
   北京警方通報,25日18時許,警方根據群眾舉報,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小區內將涉毒人員尹某某(男,45歲,歌手)抓獲,現場起獲冰毒等毒品10餘克。經現場檢測,尹某某尿檢呈甲基苯丙胺陽性,並承認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為。目前,尹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。據知情人介紹,尹某某就是歌手尹相傑。 (本報12月28日05版)
   尹相傑涉毒曝光,很快被曝出“禁毒宣傳員”身份;不只尹相傑,幾年前謝姓歌手吸毒被抓並受到懲戒後,也曾受聘“禁毒大使”,不久竟又曝“二進宮”;房祖名吸毒東窗事發後,其父成龍“中國禁毒形象宣傳大使”身份頗為扎眼,儘管並非自己涉毒,連自己兒子都沒宣傳、管教好,未免讓人感到滑稽可笑。
   一段時期以來,明星涉毒事件頻頻曝光,僅2014年涉毒的娛樂圈名人不下十位,不少網友問:“到底是娛樂圈還是涉毒圈?”正如人民日報微博評論指出,明明前車之鑒接二連三,為何非要“前仆後繼”自斷前程?歸根結底:有名有錢太“任性”!更有必要認真審視的是,明星代言到底還有多大可信度?
   演藝明星演技固然相當重要,但有藝德兜底的演技,代言才會令公眾信服、敬畏,倘若不註意角色和場合,不註重自身的品格和修養,只管演不重行,只講技不言德,有錢就“任性”,出名就放肆,甚至法律權威也敢藐視,不用說舞臺演藝形象會遭人鄙視,更難免陷入代言危機,今後誰還能把明星代言當真?從這個意義上說,不但演藝節目要向污點藝人說不,廣告代言同樣如此,否則只會給社會誠信帶來傷害。範子軍/江蘇  (原標題:尹相傑涉毒再曝明星代言危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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